时间:2020年04月28日 浏览:665
随着全球疫情的迅速扩张,墨西哥联邦卫生部于3月31日紧急出台疫情防控措施指导意见,并于当晚立即执行,目前的执行日期为3月31日-4月30日。该意见中对企业的生产和运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墨西哥有海外公司的企业需引起重视。 意见规定只有在疫情期间被认定为必需进行的生产和活动才能够继续运营。对必需的生产和活动界定如下:
企业若在以上范畴内可以在采取适当防护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但员工中如有60岁以上的、有其它基础病症的、 孕妇或处于哺乳期的人员需严格居家隔离。对于大部分非认定必需产业的企业,需遵要求停止生产活动, 员工不能再出席工作场所。各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采取不同的停工策略,我们在此提供几点注意事项和建议以供参考:
我们的人事、进出口、财务、安全卫生、运营等方面的专家,会在第一时间消化相应的政策变动,并及时落实到诸多客户企业的应变方案。 若您有任何疫情期间有相应的问题, 可联系我们或在文末留言,我们尽量逐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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